二○○二生態旅遊年工作計畫

 

壹、依據

 依據  陳總統「建設台灣成為永續發展的綠色矽島」之宣示及行政院第二七三二次院會通過「國內旅遊發展方案」所訂「結合各觀光資源主管機關,共同推動文化旅遊、生態旅遊與健康旅遊之發展策略」,並配合聯合國將公元0 0二年訂為「國際生態旅遊年」之國際潮流,觀光小組爰邀集交通部等相關機關研擬本工作計畫。

貳、背景說明

生態旅遊是一種以自然為取向,透過教育和解說,引導遊客體驗生態之美,認識其重要性並共同保護資源的深度旅遊方式。一九九年國際生態旅遊協會成立及一九九二年巴西地球高峰會後,生態旅遊成為國際觀光的新風潮。在世界潮流的趨勢下,交通部觀光局於民國八十六年開始研究調查台灣潛在生態旅遊資源,並於民國八十七年辦理台灣海域鯨豚生態旅遊潛力調查後,帶動了台灣東部海域賞鯨豚之旅遊活動,國內產官學界亦開始提倡「生態旅遊」概念。九十年三月中華民國永續生態旅遊協會成立,積極配合政府舉辦生態旅遊研討會、生態解說員教育訓練及生態旅遊實務觀摩等活動。

聯合國為推動生態旅遊及永續觀光,特訂公元二00二年為國際生態旅遊年,世界旅遊組織(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 WTO)則配合聯合國環境計畫(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 UNEP)擬訂各項活動計畫,並建議各國成立跨部會工作小組,配合國際生態旅遊年擬訂國家策略及特別方案宣導生態旅遊。

  二000年在漢城舉行之亞太經濟合作(APEC)第一屆觀光部長會議共同發布之觀光憲章,訂了有關觀光永續發展的四項政策目標,交由觀光工作小組積極推動。其中「永續處理觀光發展成果與衍生衝擊」政策目標下訂有五項發展策略,包括:(一)激賞與認知自然環境並追求環境保護;(二)透過中小型觀光業者,提供開放的、永續的觀光市場,促進生態永續發展機會;(三)照顧兩性觀光從業人員工作機會,保護旅遊地社區之社會整合;(四)瞭解、尊重、保存地區性本土文化及自然文化資產;(五)加強建立觀光發展與經營管理能力。APEC觀光憲章對於環境保護、社區保存、永續發展之重視,我國為共同簽署之國家,自應積極配合推動。

參、推動生態旅遊之必要性

一、生態旅遊是一種兼具生態保育與休閒遊憩的活動,我國雖非聯合國成員,但將二00二年訂為台灣生態旅遊年,共同推廣生態旅遊活動,可促使國際人士了解台灣重視環境保育,提昇台灣國際形象

二、觀光產業為國家重要策略性產業,推動具有本土特色、符合生物多樣性保育之生態旅遊,為國內旅遊方案所訂實施策略之一。

三、為減緩加入世貿組織後,傳統農林漁牧產業之衝擊,推廣農業生態旅遊可協助農村轉型,發展休閒農業。

四、生態旅遊地區環境脆弱,需要建立旅遊制度規範,避免環境二度破壞,確保生態資源永續利用。

五、國內生態保育觀念尚未普遍建立,將生態旅遊納入學校課程,灌輸生態環境教育,可培養國人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愛護國土資源。

六、利用台灣優異的生態資源,推動生態旅遊有助於國內旅遊事業之發展。

肆、台灣發展生態旅遊之優勢與檢討

一、發展生態旅遊之優勢:

(一)具備豐富之自然生態資源:台灣島小山高,具有隨海拔垂直分化的各種生態帶,生物種類多達十五萬種以上,佔全球物種數的百分之一。多樣性的棲地與生態系,孕育了全球生物資源密度最高的地區之一,可運用發展生態旅遊的資源相當豐富。

(二)時值國際生態旅遊年之熱潮,有利於推廣國內生態旅遊,開拓國際生態旅遊客源。

(三)發展觀光條例修正通過,賦予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劃定以及專業導覽人員資格合法化,為推動之適當時機。

(四)民間保育、生態旅遊團體熱心宣導生態旅遊、辦理生態旅遊活動、培育生態解說人員。

二、現況檢討:

(一)生態旅遊制度與規範尚未建立,影響生態資源之保護與永續利用。

(二)生態旅遊地點尚未評估劃定,影響生態地區規劃建設。

(三)專業導覽人員尚未建立專業教育訓練制度,影響生態旅遊服務品質。

(四)各旅遊資源管理體系分散,資源缺乏配套有效利用整合。

伍、計畫內容

 一、目標

本計畫主要目標在於建立生態旅遊管理規範,減少生態環境傷害,倡導優質深度旅遊,使台灣成為國際知名的「觀光之島」。具體目標如下:

(一)透過生態旅遊之推動,促成國內旅遊發展方案所訂九十三年度觀光收入由佔國內生產毛額三•四%提昇至五%;來台觀光客提昇至三百五十萬人次,國民旅遊達一•二億人次之目標。

(二)藉由生態旅遊,使台灣走上國際舞台,在觀光版圖上具有一席之地。

 二、策略及具體措施

策略一:訂定生態旅遊政策與管理機制

措施:

訂定生態旅遊白皮書。

研訂生態旅遊規範。包括生態旅遊規範細則,生態旅遊業者、旅遊地之評鑑(標章認證)機制。

擬訂生態旅遊地環境監測機制。

訂定自然人文生態專業導覽人員資格及管理辦法。

訂二○○二年為台灣生態旅遊年。

策略二:營造生態旅遊環境

措施:

建設生態旅遊服務設施。包括生態旅遊資源調查及國家森林步道系統、景觀道路系統、自行車道系統。

遴選生態旅遊地點。

辦理輔導生態旅遊創業貸款。

政府部門規劃辦理生態旅遊遊程。

舉辦政府部門辦理生態旅遊遊程評鑑。

策略三:加強生態旅遊教育訓練

措施:

生態旅遊納入九年一貫課程(含戶外教學活動)。

舉辦中英日文生態旅遊解說員訓練。

3舉辦各式生態旅遊講習會。

4舉辦生態旅遊觀摩研討會。

策略四:辦理生態旅遊宣傳活動

措施:

編製各月份生態旅遊活動行事曆。

結合平面、電視媒體報導生態旅遊活動。

3辦理生態旅遊活動報導獎。

4拍攝生態旅遊宣導短片。

印製生態旅遊推廣文宣資料。

生態旅遊結合健康、休閒活動。

策略五:辦理生態旅遊推廣活動

措施:

舉辦生態旅遊博覽會。

規劃辦理聚落之旅。

規劃辦理青少年生態旅遊營隊活動。

辦理「認識古蹟日」活動。

辦理客家地區文化生態旅遊。

辦理原住民地區文化生態旅遊。

參加國際生態旅遊年會議及國際活動。

辦理國際生態保育及生態旅遊會議。

策略六:持續推動生態旅遊

措施:訂定九十二至九十四年生態旅遊工作計畫。

本具體措施之主協辦機關,詳如附件分工表。

陸、財源籌措

一、相關部會依計畫需要,調整九十一年度公務預算支應。

二、廣籌觀光發展基金財源:檢討觀光發展基金相關規定,增加宣傳推廣經費。

柒、預期效益

一、生態旅遊與社區居民、民宿業者結合,創造基層民眾就業機會,提高產業附加價值。

二、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吸納農村閒置人力。

三、保護台灣生態資源,避免觀光發展造成環境衝擊。

  四、推動健康旅遊,提昇國人對本土資源、人文、社會之認知與認同。

捌、執行與管考

一、本計畫實施期間為九十一年度,所需資本門經費由主辦機關依規定調整九十一年度已編列預算納入辦理,爾後年度經費,納入經濟建設委員會先期規劃作業優先辦理;至於經常門經費,則於本計畫核定後,由各部會自行依規定調整科目預算支應,並檢討觀光發展基金勻撥部分經費支應。

 二、本計畫由各主辦機關負責推動辦理,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列管。